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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 阅读:199 | 编辑:余正文 | 作者: | 文章来源:普格县农牧局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为依法依规、清正廉洁、公平公正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全面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及时、准确、主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增强政策实施的规范、透

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主体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主体。

    三、公开内容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重点公开购机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或方案、购机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额、购机补贴工作制度或规程(实施流程)、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和实施情况、购机补贴工作通告及通报、购机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购机补贴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

    四、公开渠道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集中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手机报刊、手机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五、监督考核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省市级农业农村鄯门定时对下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六、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七、本制度由普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普格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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