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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蒲江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 集体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 阅读:525 | 编辑:蒲江县管理-胡欣颖 | 作者: | 文章来源:蒲江县农林局


蒲江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

集体决策制度

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由县农林局拟定。

2、拟定的实施方案初稿分别送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征求意见。

3、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经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

4、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交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联合财政局发文。

二、购置补贴机具审核

1、村、乡镇(街道)对本管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率应达到100%,做到见人、见机、见票逐一核实。

2、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补贴机具进行抽查。对单机补贴在2万元及以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在15台及以上的,由县农林局会同县财政局逐台进行现场核实;对单机补贴在0.2万—2万元(不含)的,县农林局抽查面不低于10%; 对单机补贴在0.2万以下的,以乡镇政府(街办)核实为主。

 

三、购置补贴资金拨付

1、县农林局汇总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明细表。

2、经县农林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审批后,由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