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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 阅读:454 | 编辑:青白江区管理-陈鑫 | 作者: |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制度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区农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中央和省级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深入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逐级上报督导检查情况。

一、各镇(街道)制度

(一)各镇(街道)对辖区内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购机行为的真实性进行验,核验率应达到100%,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逐一核实。

(二)做好购机者、机具相关信息采集工作,人机合影、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的照片应清晰。核人员和购机者应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区级核制度

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前要完成机具复核,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

(一)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区农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两次会同区财政局深入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主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区财政局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抽查,重点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兑付、补贴对象、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充分发挥监管职责。

三、核实责任

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核实时,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本制度逐一认真核,签字确认,出现问题谁签字谁负责。

四、本制度由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