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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 阅读:306 | 编辑:青白江区管理-陈鑫 | 作者: | 文章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1〕33号)等文件,现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标准化办公的重要举措施,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扎实落实好。

二、公开的内容。公开的信息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区农机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农机、财政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购机补贴申请审核操作流程;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村、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补贴额等);按上级要求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官方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及时在省级统一设置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青白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QingBaiJiangQu),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公告、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村委会(社区)公告栏进行公开,多渠道发放购机补贴政策解释宣传资料、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宣传资料。不断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原则上在文件签发后5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

四、信息公开管理。信息公开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办)分别对各自的信息公开负责,除严格执行本制度外,还要严格按照部、省、市、区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办理。要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