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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仁寿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 阅读:260 | 编辑:仁寿县农业农村局-林晓梅 | 作者: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文章来源: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仁寿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

仁寿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实施规定。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根据需要自主选购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业机械,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无法移动的固定机具和大型机具除外此类补贴机具需预约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信息)自主向所在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事项,按规定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在仁寿县农商银行办理的“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姓名必须与购机者姓名、发票一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4)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照,提供牌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信息录入。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收到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后,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及时组织机具核验,核验属实、资料齐备的购机者和机具信息准确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并打印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补贴程序严格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开展,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补贴公示。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每次打包后应及时将本批次的购机信息(格式参见附件2),在各自申请补贴办理点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六)补贴资金兑付。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将本批次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农机推广站审核汇总,再报送县农机局财务股。县农机局财务股从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受理补贴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提交补贴资金结算相关资料。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从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相关资料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