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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石渠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 阅读:171 | 编辑:石渠县管理 | 作者:石渠县农机农推广站 | 文章来源:石渠县农机农推广站

石渠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问答

1、哪些农机具进入了我省补贴范围?

答:202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详见《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机具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农业厅公布的《四川省2018-2020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省级财政藏区累加补贴资金按照《甘孜州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累加补贴资金以中央资金补贴标准的1:1进行配套补贴。

3、关于安装“国二”柴油机机具的补贴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5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不得销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农机产销企业因未按照要求销售和宣传,所引起的责任纠纷和损失自行承担。

 4、怎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答:2020年我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1)了解政策。购机前要仔细了解当年当地的补贴政策,不要轻信除农机化主管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补贴承诺。

2)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并购买补贴农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

3)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4)资格确定。在补贴资金基本充足的情况下,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在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购买重点补贴机具的购机者,具体办法由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5)信息公示。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对外公示30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6)结算兑付。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报送一次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补贴金额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7、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覆盖我县所有乡镇。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8、什么时间购买的机具能够申请补贴?

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年度为周期,直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凡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新购买了2020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均可提交资料,申请补贴。 

9、补贴产品须具备什么资质?

答: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10、申请补贴后就一定能享受到补贴吗?

答: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有限,机具市场需求量大,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并非普惠制。补贴资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

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求的情况下,可按照到农机部门申请的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11、申请补贴机具有数量限制吗?

答:原则上我县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5台(套),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县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2、在哪里购买补贴机具?

答:购机者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突破县域限制。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13、对补贴机具经销企业资质有什么要求?

答:补贴机具经销企业不需要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4、购买补贴机具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了解政策。为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建议购机前先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二是自主谈价,补贴机具与其他商品一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购机者应与经销商充分议价。三是索要发票,发票一律全额开具,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要注明发动机编号)、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发票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申请补贴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并交发票复印件给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存档。四是及时申请,不主动申请无法享受补贴。购机者应主动向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 

15、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

答: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信息的渠道有很多,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农机化网站。通过各级农机化网站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各类媒体积极报道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农机部门也及时通过媒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布实施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三是农机部门热线。通过拨打省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热线(我县:0836-8920292、13551981995),向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信息。 

16、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如何投诉?

答:机具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依法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程序向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 

17、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怎么处理?

答:按我州惠民政策相关规定,惠民补贴资金必须打入个人“一卡通”账号,购机申请人与“一卡通”账户姓名不一致的补贴资金就不能兑付。购机申请人必须提交本人“一卡通”账号。

18、补贴信息公开方面有哪些要求和措施?

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专栏有效运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并且要将当年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到乡镇,要求乡镇宣传到村组,切实做到政策家喻户晓。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同时注意保护购机者个人隐私。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2号)要求,按照“谁鉴定、谁公开”的原则,做好公开补贴机具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