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顺庆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10月18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顺庆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 | 阅读:302 | 编辑: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郑宏 | 作者: | 文章来源:顺庆区农牧业局

南充市顺庆区农牧业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及“155”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川农业〔201835号)和南充市农牧业局、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南市农牧〔20185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南充市顺庆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充市顺庆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南充市顺庆区农牧业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1872

 

 

 

 

 

 

 

南充市顺庆区2018-2020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供给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和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顺庆区购机补贴范围按照《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共15大类38小类104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属于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为加快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我省将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对省农业厅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新产品,我区将按照省农业厅要求执行。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顺庆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省农业厅一般按年度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如在我区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由区农业部门第一时间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封闭,并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我省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已购置的农机产品,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整时,按照补贴产品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时的政策执行。

四、资金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区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资金使用进度

农机购置补贴,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当年补贴资金不足时,可在下一年度按当时政策优先补贴,以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五、操作流程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购机发票备注栏应注明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出厂编号、及发动机编号。

(二)补贴资金申请流程:购机者购机后,应携带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账户等原件、复印件和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到区农牧业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区农牧业局审核后,录入购机信息,打印《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农业经营组织办理农机购置补贴,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居民在顺庆区承包经营土地,既可选择在原居住地申请报销农机购置补贴,也可选择在我区办理购机补贴,但还应提供在顺庆区承包土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购机者应先向我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再办理购机补贴申请。

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完成后才能申报补贴资金的设备或设施,须在建设前向区农业主管部门报批,以便预留相应补贴资金,建设竣工后,经区农牧业局、财政局联合验收合格,即可申请当年购机补贴资金。至申请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未开工或12个月内未竣工验收的,不再保留预留资金自动,供后续购机申请人员使用。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操作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购机核实:由乡镇(街道)负责购机补贴工作人员对申请补贴机具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区农牧业局、区财政局负责抽查。对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补贴机具区农牧业局要上门逐台进行核实。

(四)公示:区农牧业局对通过合规性审查的申请资料,录入了购机补贴输助管理系统,自动进入网上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生效,如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五)结算与兑付:原则上每季度末,区农牧业局向区财政局报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区财政局在收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提供的账户中。

(六)退货规定

凡办理补贴退货者,已申请购机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购机者持产销企业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到区农牧业局办理。区农牧业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先由产销企业在购机发票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再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区财政局,区级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加注意见,区农牧业局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

六、部门职责

(一)区农牧业局

区农牧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农业部门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作出。

(三)乡镇及涉农街道办事处

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专人负责购机补贴实施工作,按要求对申请补贴机具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做好我区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农机产销企业自愿参与我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行为承担责任;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造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应及时向区农业部门书面报告并停止销售。

七、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区农业部门、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约束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行风政风建设,强化政策实施的监管和考核。要规范过程管理、加强信息公开。要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

在保证购机真实、程序合规的情况下,方便群众,简化手续,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进度。

要明确、细化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突出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积极推动农机具抵押担保贷款、融资租赁、贷款贴息等金融支农政策与农机购置补贴有机结合,提高购机者融资能力。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区级农业部门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申请购机者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格式参见附件3)。

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可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cagri.gov.cn/ztzl/njgzbtxx/http://www.scagri.gov.cn/)右下角各地补贴专栏网址链接”—“南充市-顺庆区打开查询。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

加强购机者隐私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推动各地间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

由省内各级农业、财政部门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贴违规产品或农机产销企业,或由农业部及其他省暂停或处理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或农机产销企业,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动联处。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

3.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附件1

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耕整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1.4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3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公示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购机者

补贴机具

补贴资金

所在乡

(镇)

所在

村组

购机者姓名

姓名

机具

品目

生产

厂家

产品

名称

购买

机型

经销商

购买数量(台)

(台)

单台销售价格(元)

(元)

单台补贴额(元)

(元)

总补贴额(元)

(元)















































































合计





 

 

附件3

南充市顺庆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购机者信息

姓名

(名称)


身份证

(机构代码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核查内容

补贴系统信息

机具实际信息

生产企业


一致

机具型号


一致

出厂编号


一致

动力编号


一致

机具价格(元)


核查结论

真实一致    不真实    不一致

意见和建议


核查人:                                                                      

注:1. 联系电话如不是本人须注明(例:xxx村干部)

2. 本核查表内容需填写完整,核查人员签字盖章,确保核查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