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一)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需注明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二)受理补贴申请。
鼓励购机户在四川农机化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或者由购机户本人于工作日持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等资料,前来县农机推广站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购机者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本人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有二维码的机具,需要先扫描机身上的二维码进行注册)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户购机后应先到县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再申请办理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采取“申请→建设→试运行(7天以上)→验收→办理补贴”的程序操作,按其分档目录如实确定补贴额和实际补贴库容量。
对购买量大(一年内或连续几年购买超过2台同类型机具)、享受补贴额高(单台补贴超过2000元)的补贴对象,由县农机推广站组织工作人员先进行现场重点核查后再办理补贴。
所有补贴手续均应由购机者本人携带规定材料来县农机推广站办理或者通过四川农机化手机APP线上提交补贴申请。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审验公示信息。县农机推广站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县农机推广站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重点对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管。核验通过后,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通过电话或现场走访等方式,对补贴资料进一步审核,组织力量核验重点机具,确认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兑付到对公账户。
通江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1732191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