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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威远县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 阅读:274 | 编辑:威远县农业机械技术服务中心 | 作者: | 文章来源:威远农机

 

 

 

 

威农林2017315            

    

威远县农林局

威远县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工作制度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政策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一)威远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制定

(二)威远县农机购置补资金申报计划;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廉政建设的事项;

(四)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行为、重大上访事件的研究及惩处;

(五)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一)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进行集体研究。

(二)具体经办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献计献策,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集体决策形成意见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一)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二)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三)局纪检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局纪检部门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威远县农林局

2017年9月1日

 

 

 

抄送: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威远县农林局办公室                      20179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