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2019-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办事指南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拖动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它机械等15大类38个小类108个品目。
补贴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
补贴标准:实行中央资金单台定额补贴
办理程序:
1、购机。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对不享受累加补贴机具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者购机后向镇(街)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对享受累加补贴机具,须先到镇(街)填写《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先申请,后购机”程序。
2、机具核实。购机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帐户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机具发票,(若是非农补贴对象购机,其补贴申请须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其它农业生产证明),到所在镇(街)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申请核实机具。能够移动的机具带机申请,不能移动的机具可预约上门核实。对已完成牌证登记的农机具,不再重复核实,购机者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系统录入。镇(街)将购机补贴资料汇总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进行补贴资料合规性审查合格后,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4、机具复核。联合区财政局对申请补贴机具(单台补贴金额5000元以下机具按30%抽查,单台补贴金额5000元以上机具按100%核查)进行现场核查。
5、补贴公示。镇(街)负责归纳整理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审批盖章后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组织机构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对公账户转账。
工作机构地址:
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温江区海科大厦40808室,联系电话:028-82722008;
柳城街办:82723892 公平街办:82729087 涌泉街办:82687888
天府街办:82630151 永宁镇:82661000 万春镇:82618630
寿安镇:82645418 和盛镇:82772432 金马镇:61468572
永盛镇:82622626
区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电话: 028-82722008。
举报监督电话: 028-8272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