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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 阅读:335 | 编辑:温江区管理-冯晓琴 | 作者: | 文章来源:成都市温江区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纪律

 

  “三个严禁”

  一、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

  二、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三、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四个禁止”

  一、禁止向农民收费;

  二、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

  三、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

  四、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搭车收费。

  “八个不得”

  一、不得指定经销商;

  二、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三、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四、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和企业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补贴手续和资金结算手续;

  七、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八、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岗位职责

一、   初审受理岗

1.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现场咨询,解答疑问,认真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流程。

2.负责受理购机补贴申请,要求申请者本人到场,认真核对申请者的身份证、电话号码及申请机具信息,确认申请者的资格。

二、申请受理岗

3.负责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者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确保登记、录入信息准确、完整。 

    4.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的使用和保管,严格为用户保密。

三、   审核岗

1.负责审核农户申请表,核对补贴资金标准和申请资料完整性,提出审核初步意见。

2.逐台核实,按要求验机,检查是否符合补贴程序,核对机具来源是否合规,核对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和底盘号,对购机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3. 对按要求牌证管理,查验入户办证手续。

4. 提供审核结论,在结论书上签字盖章,并对结论负责。

     三、结算管理岗

1. 及时整理好补贴对象结算统计表,制作完成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2.财政部门协调,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一卡通账户。

3.好补贴档案资料。

四、监督检查岗

1.负责监督检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环节和程序实进行检查监督。

2.根据区情提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的调整意见。

3.与财政部门共同确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审批签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结算申请和补贴发放清册,督促及时进行补贴资金的结算。

4.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受理补贴机具质量投诉和调查处理。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的意义及目的

推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构建实施监管长效机制。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信息公开内容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

(一)政策规定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等。

4、其他有关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二)工作信息

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每月公布一次。

2、补贴对象有关信息。主要包括享受补贴的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三)监督信息

有关违反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案件查处情况;凡参与监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其他部门能够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温江区农业信息网、四川省购机补贴系统信息公开专栏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平台。

2、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有关信息。

3、其他方式。通过乡镇公告栏、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将享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村社。

四、信息公开要求

(一)切实增强公众监督的自觉性。每季度公布一次补贴工作进度,和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1、建立和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2、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制度。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

3、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

 

 

 

 

 

 

 

 

 

 

附件5: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制度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购机真实性,区农发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中央和省级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深入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及时逐级上报督导检查情况。

一、   片区站核实制度

1、片区站对本管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实率应达到100%,实地、实人、实机逐一核实。

2、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生产企业是否与核查表一致。

3、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型号是否与核查表一致。

4、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出厂编号是否与核查表一致。

5、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动力编号是否与核查表一致。

二、区级核实制度

区农发局和财政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在补贴资金申请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1、系统操作员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时,要仔细核对系统铭牌照片和经销商上传的铭牌照片,对铭牌照片不清楚的、铭牌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受理,退回经销商处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区农发局一年至少两次会同纪检监察室、财政局深入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主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3、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抽查,重点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和兑付、补贴对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充分发挥监管职责。

三、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核实时,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逐一认真核查,签字确认。出现问题谁签字谁负责。

 

 

 

 

 

 

 

附件6;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制度

为规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和信访处理效率,维护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依法对存在违反政策规定、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提出的投诉、信访和举报。

涉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质量投诉的,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区农发局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工作。投诉电话028-82722008。投诉和信访人员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及时认真处理。

三、高度重视并热情耐心地做好投诉和信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设立投诉、信访和举报记录簿。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登记来信来访的诉求,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

四、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不需处理的问题,应耐心解释政策,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对简单一般的信访投诉反映,应在受理之日5天内完成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对较复杂的投诉举报反映,要在30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记录说明情况。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投诉举报件,按上级机关指定的期限办结。

五、做好对投诉和信访的回复和档案保存工作。整理、保存投诉和信访材料,并对投诉人的姓名、投诉具体事项、投诉对象和投诉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在回复调查处理结果时,应当用语规范、方法恰当,可采取直接回复、约投诉人面谈回复等方式。

六、保护投诉和信访人员的合法权利。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信访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七、问题处理。定期梳理投诉和信访材料,对投诉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和方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群众因不了解政策,造成多次反复投诉的事项,应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防止群众误解。

对查处的一般性问题,应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属个人问题,应约谈本人,予以告诫。对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查处结果应及时报送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对因推诿塞责、简单粗暴、疏于监督落实,或因对上级机关批转督办的投诉信访不按时限要求核实上报,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重复投诉和信访及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予以通报,并抄送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