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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成都市温江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2日 | 阅读:316 | 编辑:温江区管理-冯晓琴 | 作者: | 文章来源:温江区农发局

成都市温江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贯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201835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全区所有镇(街)。

(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上级下达的中央资金和市级累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补贴。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按照省市文件及绩效考核要求,我区安排保障购机补贴工作所需经费。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拖动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它机械等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详见附件1),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标准

1.中央资金。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机具的单台补贴额相同。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2.市级累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市级累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照市、区农机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执行,只针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累加补贴。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公开公平的原则,采取“先来先补,用完为止”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同等条件下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二)补贴数量及补贴总额。同一个人年度内申请购买动力机械数量限制在2台以内,购买配套农机具数量限制在4台以内,或者购买机具(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补贴总额限制在12万元以内;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购买动力机械数量限制在4台以内,购买配套农机具数量限制在7台以内,或者购买机具(动力机械和配套机具)补贴总额限制在30万元以内。

五、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六、补贴方式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先申请、批准后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简易保鲜储藏设备验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库容量,单库的补贴上限为5万元。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先到我区行政审批局申领牌证。

七、申请补贴购机程序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自主向辖区镇(街)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对不享受累加补贴机具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镇(街)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对享受累加补贴机具,须先到镇(街)填写《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到区农发局办理先申请,后购机审批程序。

(二)机具核实。购机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卡通”帐户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机具发票,(若是非农补贴对象购机,其补贴申请须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所在镇(街)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点申请核实机具。

各镇(街)应有专人负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并确定固定办理地点。办理人员接到申请后,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办理人员逐台核实机具,要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仔细核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核实无误后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并按要求签字确认,同时做好购机者、机具相关信息采集工作,人机合影、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的照片应清晰并编辑上购机者的姓名保存(电子版),并打印出纸质;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对已完成牌证登记的农机具,不再重复核实,购机者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系统录入。镇(街)于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将购机补贴资料汇总报区农发局,区农发局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进行补贴资料合规性审查合格后,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四)补贴公示。镇(街)负责归纳整理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并将补贴机具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机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农发局汇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后由区农发局、区财政局联合对该批次申请补贴机具(补贴金额5000以下机具按30%抽查,补贴金额5000以上机具按100%核查)进行现场核查。

(六)补贴兑付。区农发局、区财政局联合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经区农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区农发局自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之日起60天内向区财政局提交相关资料,区财政局原则上在30天内兑付补贴资金。确保从购机者申请补贴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之日起到兑付原则上不超过90日。补贴对象为个人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账户兑付;补贴对象为法人组织的,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对公账户兑付

八、部门职责

(一)区农发局的职责。区农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维护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区财政局的职责。区财政局是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会同区农发局制定本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涉及到资金的处理决定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农发局共同作出。

(三)镇(街)职责。各镇(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负责购机者信息和购机真实性核实;做好购机者资料报送和信息公示工作。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调整完善领导机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农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参加的成都市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进一步落实责任,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1.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展补贴申请、机具核验等工作,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2.突出对购机大户进行监管。对一年内申购国家补贴的农机具数量较大的农机合作社或专业大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监管台账。对享受累加补贴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让所购补贴机具,购机者(组织)与区农发局签订承诺书。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农发局和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因机械故障确需生产企业回收的,需生产企业提供回收证明,并报区农发局和财政局备案。如有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一旦查出,取消两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具的资格。

3. 实行购机者到所在镇(街)申请受理、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所有申请补贴机具,实行见人见机见发票,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码须与发票信息一致方可受理。受益信息及时公示到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所在村(社区)。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一是坚持“高线”。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制定工作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资格审查和机具检查,不触碰政策“高压线”,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守住“底线”。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控制力,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防止倒卖、套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三是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多形式全方位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区财政局、区农发局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加大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重点加强享受累加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把审批关,防止倒卖。实行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每年至少2次)。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手续,建立机具检查台账,尤其是对享受过市级累加补贴的农机具,要随时跟踪补贴农机具动向,防止出现违规套购和转卖补贴机具从中牟利的行为。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可疑机具及时在管理系统实施“封闭”,按规定进行查处。

区农发局设立政策咨询和举报监督电话。区农发局政策咨询、业务受理电话:028-82722008,举报监督电话:028-82722164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充分利用各镇(街办)、村(社区)公告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发挥温江电视台,温江智慧农业信息网,“温江农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宣传优势作用,切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并知晓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并2018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设立的网络公开专栏上,及时将实施方案、执行程序、补贴额一览表、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咨询服务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方便广大农民群众查询和查看,接受社会监督。

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202.61.89.161:13096/WenJiangQu)对外公告。

(五)总结及资料整理

区农发局负责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每年11月中旬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上报市农委。全年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区农发局将补贴资料整理成册归档。

 

附件:1.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3. XX年度温江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4.成都市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8个小类104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耕整机

1.1.5微耕机

1.1.6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含甘蔗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1.4中耕追肥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5.2花生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割草机

4.6.2搂草机

4.6.3打(压)捆机

4.6.4圆草捆包膜机

4.6.5青饲料收获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4.7.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谷物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3.3油菜籽烘干机

5.4种子加工机械

5.4.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饲料(草)粉碎机

9.1.5饲料混合机

9.1.6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清粪机

9.2.3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13.1.3水帘降温设备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2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附件2

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

 

申请者或专合社基本情况

姓名(或专合社名称)

性别

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申请购机情况

机具名称

机具型号

购机数量(台)

生产企业

















镇(街)意见

购机者身份核实情况:

         

                                       负责人签名:




      日(公章)


区级农机管理部门意见

农机科复核意见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公章)










 


附件3

   年度温江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购机者

补贴机具

补贴资金

所在乡

(镇)

所在

村组

购机者

姓名

机具

品目

生产

厂家

产品

名称

购买

机型

经销商

购买数量(台)

(台)

单台销售价格(元)

(元)

单台补贴额(元)

(元)

总补贴额(元)

(元)









































































































合计





附件4

成都市温江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景仁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良万   区农发局局长

吴海清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芶永成   区农发局副局长

     区农发局纪检组长

            万文杰   区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各镇(街)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发局,由区农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