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2018-2020年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中央补贴机具)
对只享受中央补贴的机具实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程序,即:购机者可先自主购机,其后带机(无法移动的机具可预约上门核实)办理申请补贴,按照“申报补贴、购机核实、补贴公示、机具复核、补贴兑付”的程序实施。 具体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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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经销企业应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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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报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携带机具(无法移动的机具可提前预约上门核实)到辖区镇(街)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同时带上下列资料: (1)个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一卡通”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居民申报补贴还需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农业生产证明。 (2)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购机发票、对公账户、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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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具核实。各镇(街)对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资料齐全,办理人员逐台核实机具,要做到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仔细核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核实无误后填写《补贴机具核查表》并按要求签字确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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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补贴公示。镇(街)负责归纳整理受理的购机者补贴机具信息,并将补贴机具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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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机具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农发局汇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结算明细表后由区农发局、区财政局联合对该批次申请补贴机具(补贴金额5000以下机具按30%抽查,补贴金额5000以上机具按100%核查)进行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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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补贴兑付。复核无误的申请补贴结算汇总表经区农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后,由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个人帐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从购机者申请补贴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之日起到兑付原则上不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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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后购机”的程序(市级累加补贴机具)
购机者需在自主购机之前,先填写《温江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审批,其余各个环节的具体步骤与“先购机,后申请补贴”(中央补贴机具)的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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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区农发局 82722008
柳城街办82723892 公平街办82729087 涌泉街办 82687888
天府街办82730151 和盛镇82772432 永盛镇82622626
金马镇61468572 万春镇82618630 永宁镇82661000
寿安镇82645418
成都市温江区统筹城乡和农村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