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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 阅读:272 | 编辑: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制度

 

为了防止倒卖套补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以强化对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确保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的高效、安全、规范落实,确保购机核实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购机核实。我区购机补贴核实部门为区、乡镇两级核实制度,核实方式采取入户核实的方式。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就地现场核实机具、发票、本人一卡通或其它银行账号和其它相关资料,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必须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核实完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户核查表》上签字盖章。

二、跟踪核实。所有机具实行乡镇核实的制度,各镇乡农技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全面购机核查工作。各镇乡要及时安排核实人员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或作业现场跟踪核实补贴机具。要见到机具和购机户本人,认真对照合格证、身份证信息与申请登记的机具和购机户本人是否相符,同时要核对购机发票和机具编号。核对一致后,填写核实登记表。有条件的拍摄人机合影照片和机具铭牌照片,现场核实率要求达到100%,核实结束后存档备查。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核实不通过,坚决不予登记和拍照。

三、随机抽查复核。为保证达到核实要求,在各镇乡核实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局、区财政局一起进行随机抽样入户核实,重点加强对50马力以上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及单台补贴额5000元以上的其他机具进行核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四、上级部门督察核实。工作结束后,应主动配合并接受上级督查组所采取的电话抽查、现场核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补贴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的监督检查核实。督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实施中购机农户和经销企业意见大、反映强烈的经办人员要进行警告、约谈,直至调离岗位,问题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规操作、售后服务质量差、购机农户投诉较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要作出严肃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上报上级部门查处。

现场核实工作可以分期分批进行,电话抽查在乡镇核实后至全年补贴工作结束时不定期进行,跟踪核实务必要深入到购机户家中或作业现场,认真核对有关资料信息,鉴定机具是否投入使用,没有使用的机具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核对后实事求是填写农机构筑补贴购机户核实表,核实组成员和购机户本人分别签字确认,核实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核核实表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