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五通桥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5年01月07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五通桥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 阅读:300 | 编辑:乐山市五通桥区农业农村局 | 作者:五通桥区农业局 | 文章来源:五通桥区农业局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支持,鼓励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为加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根据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农业局局长和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财政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购机补贴政策落实,集体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重要工作。制定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工作经费,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监管。

二、工作职责

农机购机补贴实行单位法人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补贴机具生产企业法人对补贴机具经销行为负责。

(一)区农业局的职责。区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2.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3.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4.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5.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6.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7.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8.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购机补贴异常情况监督和违规行为查处;9.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10.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11.开展补贴实施情况调查和总结等。

(二)区财政局的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1.会同农业局制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2.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加快资金结算进度;3.做好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摸底;4.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的行为。

(三)镇(乡)农技站的职责。1.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购机核查工作,核实补贴对象购机真实性;2.做好本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四)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职责。1.遵守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对其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不得有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2.正确宣传补贴政策,规范真实使用补贴产品标志标识,不误导购机者购置补贴产品,不参与购机者虚假申领补贴;3.按补贴政策要求提供、保存真实完整的纸质和电子资料,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供应符合规定的农机产品;4.发现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况,应主动报告当地农业部门,及时采取防范补救措施,并加强整改;5.对购机者符合规定的退(换)货要求,首先确认购机者尚未领取补贴或已将领取的补贴退回财政部门后,再为其办理退(换)货,并主动报告当地农业、财政部门;6.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主动退回违规行为涉及的补贴资金,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五)购机者所承担的责任1.补贴对象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2.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对象、补贴产品、补贴金额及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产品

按四川省农业厅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五通桥区门户网信息公开服务三农专栏:

(http://www.wtq.gov.cn/html/list_664.html)予以转载公布。

(三)补贴标准

按四川省农业厅确定并公布的当年《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五通桥区门户网信息公开服务三农专栏:

(http://www.wtq.gov.cn/html/list_664.html)予以转载公布。年中有调整的按省厅调整通知执行

(四)补贴方式

在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具体操作办法按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执行。

四、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监督管理

(一)补贴政策实施过程监管

1.规范操作流程。要严格按照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规定的购机补贴操作程序规范实施

2.公平确定购机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先到先补、用完为止。当年未能补贴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3.严格执行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公布的当年《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单户享受的补贴机具数量和最高补贴金额限额按当年《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执行。

4.补贴机具购机核查。采取社会监督、电话抽查、入户调查等有效方式对农户购机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对购机大户、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补贴金额较大的补贴机具要逐一进行实地核查。防止虚假购机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5.加强违规查处制度建设。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省农业厅、财政厅《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农业函〔2017〕1083号)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经营行为查处。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的要求,及时上报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汇总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乐山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五通桥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补贴数量、补贴方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区农业局要积极协助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兑付。

五、违规违法行为查处

区农业局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任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制度由五通桥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