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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 阅读:269 | 编辑:西充县农业农村局李鹏飞 | 作者: | 文章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者购机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也可带机申请补贴),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一、购机

购机者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处全价自主选择购买《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内的机具,由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当场开具发票。

二、申请

购机后,购机者应及时携带身份证(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组织账号、开户行)(也可携带所购机具),主动到县农业农村局或户口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并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核实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单台补贴额3000元以下的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随机抽查。对同一身份证年度内购买补贴农机具超过10台(套)或单台补贴额超过3000元(含)的购机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逐一核实和登记建档等工作,其中单台补贴额超过5000元的做好人机合影。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县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并出具上户手续。

、公示

核实购机情况后,对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符合购机者申请信息的则生效;否者,取消其补贴资格。

、结算

公示结束后及时结算,生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县农业农村局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表》和资金结算明细表,将结算资料送县财政部门,并将信息资料提供给乡镇财政所

、兑付

乡镇财政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材料依据,核查后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金保网”录入信息上报,县财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