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西充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西充县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755号)及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了《西充县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西充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6日
西充县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
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以信息化为支撑,在推行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实现“互联网+农机监管”信息化监督管理前提下,对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积极购机、用机给予作业补贴和贷款贴息等以奖代补支持,以机械化作业补贴补齐主要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短板,以购机贷款贴息补助缓解购机者“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更好地发挥惠农政策对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推进带动作用。
二、试点内容
开展薄弱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奖补、购机贷款贴息、“三合一”等3项试点工作。
(一)薄弱关键环节农机化作业奖补试点
采取“先计划后实施、先作业后兑付”的方式,对积极购机、用机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给予机械化作业奖励补贴。
1.试点范围:全县
2.奖补环节: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联合收获、农用高效植保、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等4个环节。原则上不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复享受补贴。
3.奖补标准:水稻机械化插秧每亩不超过30元,油菜机械化联合收获每亩不超过30元,农用高效植保每亩不超过10元,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每亩不超过30元。
4.奖补对象:自愿开展奖补环节作业的农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以下简称“作业服务主体”)。提供作业服务的机具必须安装与“三合一”平台相匹配的物联网终端,确保作业轨迹等信息数据上传指定的服务平台。
5.操作流程:
(1)作业服务主体申请。作业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开展作业奖补,提供资质、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及承诺书等书面材料。
(2)下达实施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对作业服务主体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下达实施任务。
(3)开展作业服务。作业服务主体组织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将作业轨迹等信息数据实时传回服务平台,农机作业任务完成后,按服务合同价格收取作业费用,由接受服务对象签字确认。
(4)核验公示及兑付。作业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表和数据进行核实,按不低于10%的作业面积进行实地核验。核验结果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村务公开、益农信息社等方式公示30天,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审核,并按时兑付。
6.注意事项:
(1)本县机具到外县开展跨区作业的不享受作业奖补。
(2)农用高效植保作物范围包括粮油、蔬菜及水果等,无人机植保、拖拉机牵引的喷杆式植保属于农用高效植保。植保作业相同田地无论作业多少次,只按照亩数享受一次作业补贴(突发病虫害等自然灾情除外,但需要先申报核实)。
(3)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环节作业需满足以下点要求,一是秸秆还田必须要打碎并覆盖填埋,二是秸秆离田后需做饲料收集或作为其它原料,严禁焚烧。
(二)购机贷款贴息试点
1.试点范围:全县。
2.贴息对象: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购置中央补贴额1万元及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等给予购机贷款贴息。试点前通过银行贷款购机,仍在正常还款期间的,同等享受贴息政策。
3.贴息标准:按照一年期基本利率的70%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银行贷款不予贴息,贴息金额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计息金额为购机总款扣除农机购置补贴后的金额。计息时间最高为12个月,低于12个月的按实际时间结算。
4.操作流程:采取申请、放款、还款、贴息的工作流程,鼓励全程引进农业担保公司参与试点工作。
(1)贷款购机。符合购机贴息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向银行提出购机贷款,购置的农业机械需安装与“三合一”平台匹配的物联网终端。
(2)贴息申请。贴息借款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购机贷款贴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购机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材料,公示30天,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审核并及时兑付。
(三)“三合一”试点
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平台建成后,在全县范围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置补贴APP申请、二维码识别和作业轨迹监测“三合一”办理试点。操作流程:
1.生产企业制作机具二维码,安装物联网终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到“三合一”平台。
2.购机者注册信息并完成验证。购机者在“三合一”平台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人脸识别。购机者为个人的,上传购机者身份证,完成人脸识别流程;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完成法定代表人的人脸识别流程。
3.补贴申请。购机者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平台,自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添加信息。购机者扫描机具二维码,确认产品(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等机具信息;扫描购机发票中二维码,添加发票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机具报废信息。
添加图片。信息添加完成后,上传本人(含法定代表人,下同)与所购机具的合影(简称“人机合影”)、本人身份证与所购机具铭牌合影(简称“证牌合影”)、本人与身份证合影(简称“人证合影”)、机架钢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购机发票等图片资料。
提交申请。购机者核对相关信息一致后,再提交申请。
4.形式审核。对通过“三合一”平台办理的购机补贴,严格实行延后兑付,当年在“三合一”平台汇总作业面积超过 50亩后才能开展形式审核。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要求,强化对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不通过则将原因一次性反馈购机者,让购机者补充完善后在APP中重新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形式审核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5.信息公示和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对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对符合要求的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发放到购机者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对公账户。
6.抽查核验。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加大对补贴机具的抽查核验。重点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补贴额较大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的核验。
三、资金渠道及规模
(一)资金渠道。试点资金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规模。在优先兑付农机购置补贴前提下,机械化作业奖补和购机贷款贴息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30%即18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在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 强化经费和技术保障。要安排信息化监管维护、人工核查等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坚持信息化监测与 人工核试相结合,防止通过虚假作业、重复作业套取财政补助 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落实工作责任, 完善措施,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及时掌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试点资金规范使用。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补贴申请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做好宣传引导。通过会议、网络宣传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享受奖补情况、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为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试点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
3.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机械化作业信息公示表
4.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信息公示表
5.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三合一信息公示表
附件1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机械化作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者 基本信 息 | 组织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
作业机具 | 作业信息 | 补贴资金(元) | ||||||||||||||
机具名称型号 | 机具牌证号 | 终端编号 | 作业环节 | 作业详细地址 | 接受服务对象 | 面积(亩) | 补贴标准 | 补贴总额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机械化作业补贴规定和要求。已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提供的资料、传输的信息克实准确。我若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财政 部门意见 | 县级农业农村 部门意见 |
备注:提交机械化作业奖补资金申请表的同时,提供作业服务协议、农户签字确认表、作业轨迹数据,以及服务真实性承诺书等。
附件2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申请表
购机者信息 | 姓名/组织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注册)地址 | |||||||||||
社保卡号/对公账号 | 开户行 | |||||||||||
机具品目 | 机具数量 (台) | 补贴总额 (元) | 购机总款 (元) | 贷款总额 (元) | 贷款期限(月) | 贷款利息(元) | 贴息标准(%) | 贷款贴息额(元) | ||||
拖拉机 | ||||||||||||
联合收获机 | ||||||||||||
插秧机 | ||||||||||||
合计 | —— | |||||||||||
我已知晓并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规定和要求。已真实购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我若违反政策规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购机者(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提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当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贴息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社会信用代码、购机贷款合同(担保合同)、银行贷款本息偿还流水单、机具购置凭据及农机牌证、对公账户或社会保障卡等复印件,以及承诺书。
附件3
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机械化作业信息公示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曰
序 号 | 作业服务主体 | 作业机具 | 作业信息 | 补贴资金(元) | ||||||
名称 | 注册地址 | 机具名称、型号 | 机具数量 (台) | 作业 环节 | 作业详细地址 | 接受服务 对象 | 面积 (亩) | 补贴 标准 | 总额 | |
合计 |
附件4
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贷款贴息信息公示表
单位: 时间: 年 月 曰
序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贷款贴息 | ||||||||||||
所在乡 (镇) | 所在村 (组) | 购机者 姓名 | 机具 品目 | 生产 厂家 | 产品 名称 | 购买 机型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 售价格 (元) | 单台补 贴价格 (元) | 贷款金额(元) | 贷款 期限 (月) | 贷款 利息 (元) | 贴息 标准 (%) | 贷款贴 息额 (元) | |
合计 | 一 | 一 | 一 | — |
附件5
西充县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三合一信息公示表
序 号 | 购机者 | 补贴机具 | 补贴资金(元) | ||||||||
所在乡 (镇) | 所在 村组 | 购机者姓名 | 机具品目 | 生产厂家 | 产品名称 | 购买机型 | 购买数量 (台) | 单台销售 价格(元) | 单台 补贴额 | 总补 贴额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