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雅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雅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雅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 阅读:219 | 编辑:雅安市管理(曾以宁) | 作者: | 文章来源:雅安市农机局

雅安市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廉政、高效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公开的内容及时限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能够公开的事项,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

(一)常年公开内容

    1、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补贴政策内容;

    2、雅安市及当地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机具补贴额,当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3、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等。

 4、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二)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1、各县(区)至少每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

 2、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应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户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

 3、购机补贴工作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内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二、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形式

  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一)市、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应在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化)网站集中公开有关信息;

 (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报刊、手机、网络等媒体传播优势,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关键时期,采取接受媒体访谈、合作策划专版(专刊)、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切实推进村务公开,积极探索其他灵活便民形式。在农民群众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地区,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村委会喇叭广播、宣传挂图、乡村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主动加强工作宣传。通过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取得的成效。县(区)每月至少向市农机局报送一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各县(区)农机部门主要领导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机化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提供工作保障。各县(区)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各县(区)制定完善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

    (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