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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自贡市沿滩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4日 | 阅读:326 | 编辑:自贡市沿滩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股/舒龙友 | 作者: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 文章来源: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自贡市沿滩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沿农牧林〔2015〕65号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 [2015]31号)和市农牧业局、市财政局《自贡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自农牧〔2015〕91号)文件规定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3.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购机信息审核表

   4.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图

   5.沿滩区2015-2017年补贴机具经销商备案联系表

   6.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卡片

   7.沿滩区微耕机等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书

   8.XXXX年度自贡市沿滩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自贡市沿滩区财政局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 [2015]31号)和市农牧业局、市财政局《自贡市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自农牧〔2015〕91号)文件规定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资金规模、时间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及涉农街道。

(二)资金规模。补贴资金规模由当年下达的中央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构成,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沿滩区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结余中央补贴资金116.285万元,2015年下达沿滩区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60万元,沿滩区现有农机购置补贴国补资金176.285万元。

(三)执行时间。2015年3月21日起执行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补贴机具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省、市 “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财政资金重点补贴我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详见附件2)。如省农业厅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将会及时在沿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www.zgyt.gov.cn/zwgk/list.aspx,下同)对外公告。

围绕粮食生产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按照补贴资金规模和购机需求量匹配一致的原则,沿滩区选择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起垄机、水稻插秧机、谷物收获机械、油菜籽收获机、稻麦脱粒机品目机具实行全部敞开补贴。

积极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推广鉴定证书失效的,不能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本辖区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我区补贴标准按省农业厅发布的《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并通过沿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对外公告。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产销企业不得销售因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一旦发现因市场波动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产销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农业部门报告。各级农业部门要动态跟踪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对补贴额过高的机具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或需求趋于饱和的,省农业厅将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我区将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并及时通过沿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向社会公布。

四、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数量及经销商公布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应优先补贴。

(二)补贴数量。围绕粮食生产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按照补贴资金规模和购机需求量匹配一致的原则,对我区补贴购机数量作以下规定: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每年度可以享受同类补贴机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台套,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年度可以享受同类补贴机型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0台套,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有特殊需求的,须书面提出申请,并凭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证明,经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决定。配套机具以《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为准。

(三)经销商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罚力度,省农业厅将及时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产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不允许参与我区的补贴活动,所销售的产品不再享受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原则上,补贴对象应到所在地村委会、乡镇农业中心、区农机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

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补贴对象不得制造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五、购机补贴结算方式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 “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经购机户所在村、乡镇初审后,区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六、操作程序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2015”为基础,“先购机、后申请补贴”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购机者自主购机。购机者根据需要可在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二)申报补贴乡村级初审。购机后,购机者应在20日内,携带所购机具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张,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行)3张,机具信息清晰照片电子文档(含机具铭牌、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人机合影、推广鉴定证书),以及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的经所在村委会、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的《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购机信息审核表》3份(格式见附件3),向区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补贴申请。

购机发票原件必须明确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经销商发票上的签章必须要与系统内的单位名称相一致,缺字、多字都视为不能补贴。

购机者所在村委会、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政府,须严格审核核购机者及机具信息,并做好档案登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区级受理审核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前提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时,收集购机者提供的照片和资料,审核购机者及机具信息,对申报人员照相存档,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2015”中录入购机者及补贴机具信息,打印正式的《补贴资金申请表》,向购机补贴对象签发《购机补贴受理单》,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确认签字,明确提醒购机者应遵守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对已受理的购机发票原件加盖“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已受理”字样,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加盖“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字样。购机者照片分乡镇分户建立电子文档文件夹存档备查。

《补贴资金申请表》有效期为20天。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批准,由经销商录入购机户和机具信息并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的,购机者20日内未申报补贴,其《补贴资金申请表》自动作废。

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补贴资金已用完的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受理。

(四)购机补贴公示和核实。经资料、机具及合规性审查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户,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分期分批的将《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公示核实表》通过党政网下发乡镇,由乡镇农业中心加盖印章后在政务公示栏或者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经对外公示7日以上,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乡镇在收到《公示核实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购机情况真实性的核实,补贴资金600元及以上的机具要求做到“逐台核实”,采取入户调查、群众座谈、电话抽查等多种核实方式,并及时报送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并存档。《公示核实表》须同时有所在村委会和乡镇农业中心、乡镇人民政府签字和盖章。

区农业、财政部门将根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或单独检查。

(五)购机补贴区级结算。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部门分期分批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及时将结算明细表送区县财政部门。

(六)直补到卡兑付补贴资金。区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一定时间内,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对个人购机者,补贴资金原则上应拨付到“惠农一卡通”存折上,无“惠农一卡通”的,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个人账户存折上;对农业生产者经营组织,补贴资金应直接拨付至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

从受理申请到资金拨付的兑付期限为60天,至少每季度结算兑付一批。

每年1月底前全部兑付上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机具的补贴资金。

2015年预留3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机具的补贴。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的补贴,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由购机者提出申请,经乡镇、村初审后报区农机主管部门、区财政部门批准后建设,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确定并兑现补贴资金。2015年底未用完的预留补贴资金用于其它农机购置补贴。

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的所有人应到区农机监理站申领牌证。

购机户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区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户提出补贴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具体办理流程为:购机者自主购机→申报补贴乡村级初审→区级受理审核确定→购机补贴公示和核实→购机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兑付补贴资金(详见附件4)。

七、部门职责

(一)区农牧林业局的职责。区农牧林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二)区财政局的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

(三)各乡镇农业中心的职责。各乡镇农业中心纳入到购机补贴的申报审核、张榜公示、购机核实、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八、辖区经销商户的联系和配合

农机购置补贴生产经销售企业须严格按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及《沿滩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购机补贴相关工作。为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方便工作联系和配合,沿滩区辖区购机补贴经销商(户)须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填写经销商(户)备案联系表(祥见附件5)。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机工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易冬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局、区农工办、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资金安排、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大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林业局,区农牧林业局农业中心副主任杨国禄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经办部门具体抓的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密切配合,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购机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二)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1.落实责任。按照省、市规定,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2.强化保障。区级和乡镇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购机核实、归档立卷以及必要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员相对固定。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①电脑(推荐安装windows xp系统、internet8以上浏览器),②打印机,③扫描仪,④照相机,⑤互联网(安装有线网络)。

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三)健全制度

全区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对购机补贴申请的审批、购机情况的核查、举报投诉的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规程和制度,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不相容职务实行岗位分离,确保权利分割、相互制约,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要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四)广泛宣传,加强学习和培训,履行告知义务

1.广泛宣传直补到卡新政策,使广大农户及其他购机者家喻户晓。按照省、市规定,补贴政策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并知晓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方式、“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办理程序。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在沿滩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对外公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卡片宣传到户(祥见附件6)。

2.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义务。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办理程序和操作系统都有新要求,区农牧林业局将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和工作检查,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履行告知义务。区、乡镇在办理购机补贴时与购机者签订《微耕机等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书》(祥见附件7),切实履行告之义务。

(五)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二是要加大购机核实力度,对单台(套)补贴额在1000元及以上、同一购机户同年度内购机数量超过3台(套)、购买同类补贴机型购机数量超过2台(套)的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乡镇和村要进行重点入户核实;对单台(套)补贴额在2000元及以上、同一购机户同年度内购机数量超过5台(套)、购买同类补贴机型购机数量超过3台(套)的,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将重点抽查,“见人见机”。同时,要以电话等方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20%。三是要全部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四是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违规泄露个人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五是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六)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公开信息,公示购机情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监督。区政府网站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每15天公示一次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便于购机者、产销企业适时查询。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公开全区补贴资金额度,公开包含购机者购买的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购机者信息(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情况的《自贡市沿滩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格式见附件8)。乡镇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公布到村。

(七)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1.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和工作中的自律。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强化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一旦出现违纪违规等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区农牧林业局、区财政局和各乡镇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3.区、乡镇农业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区县级农业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省农业厅视调查情况及市、区县级农业部门建议,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产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农机产销企业因销售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不能享受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全区各级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集中资金,聚焦重点,积极推动农机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要结合“十三?五”农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

(九)做好信息、总结和档案工作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报送工作,在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送区农牧林业局和区财政局,要建立专门的购机补贴工作档案。

区农牧林业局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3801385、3800658。

区财政局政策咨询电话:3805002。

市农牧业局监督电话: 8221503。

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2104062。


附件2: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水稻(水旱)直播机

2.1.6免耕播种机

2.1.7 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中耕追肥机

2.4.3配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2玉米收割割台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青饲料收获机

4.6.2割草机

4.6.3搂草机

4.6.4捡拾压捆机

4.6.5压捆机

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饲料粉碎机

8.1.5饲料混合机

8.1.6饲料搅拌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65。附件3—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表.doc

65。附件5—沿滩区2015-2017年补贴机具经销商备案联系表.xls

65。附件4—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图.doc

65。附件6—沿滩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卡片.doc

65。附件7—沿滩区微耕机等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书.doc

65。附件8—XXXX年度自贡市沿滩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