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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沿滩区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 阅读:292 | 编辑:自贡市沿滩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股/舒龙友 | 作者: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 文章来源: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沿滩区受理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工作规程

 

自沿农牧林函〔2015〕28号

 

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举报处理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市农牧业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受理举报

 1、受理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相关单位、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2、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信函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区农牧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3、区农牧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举报

当面举报应由受理工作人员分别单独进行并做好笔录,笔录应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电话举报,必须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受理电报、传真、信函和其他书面方式的举报,指定专人拆阅、登记。对内容不详的署名举报,应当及时约请举报人面谈或通过其他方式索取补充材料。

 二、调查核实

 1、工作原则    

⑴、及时性原则。受理举报后应及时组织调查,认真核实举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匿名举报事实不清、情况不明、证据不足的材料和信息,仅作为工作调研的重点和参考,原则上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⑵、保密性原则。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应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及个人。

⑶、分级负责原则。对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举报,原则上由上一级农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生产企业、经销商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由区农牧林业局和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对跨行政区域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报请市农牧业局、省农业厅调查核实。

2、工作程序

⑴、区农牧林业局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查小组。

⑵、调查小组通过走访、现场查看核实、询问、查阅并复印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填写《沿滩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调查核实表》,被调查对象的单位负责人应当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⑶、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小组应按要求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情的起因、调查小组成员的构成、调查核实情况、初步结论、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的附件齐全。

⑷、按照《沿滩区农机购置补贴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要求,对调查组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⑸、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如举报人要求答复本人所举报事项处理结果的,由受理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将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自贡市沿滩区农牧林业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