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仪陇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仪陇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 阅读:182 | 编辑: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吕伦国 | 作者:吕伦国 | 文章来源: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重大政策事项决策,提高政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决策事项范围

1.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资金申报计划;

3.新增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的初步建议;

4.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纳入政府或农业农村局目标考核的事项;

5.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考评、廉政建设的事项;

6.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违规的惩处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二、集体决策工作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并召集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拟决策事项作专题讨论,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

2.具体经办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集体决策事项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度规定及有关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献计献策,经充分讨论后形成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3.集体决策形成的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集体决策纪律要求

1.承办集体决策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维护集体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决策意见,任何人不得擅自违反、改变决策结果。

2.参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集体决策过程和未执行事项泄露给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

3.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