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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 阅读:202 | 编辑: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吕伦国 | 作者:吕伦国 | 文章来源: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仪陇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确保购机真实性,严禁套(骗)取国家资金,使农机购置补贴惠及广大农民,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核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农机购置补贴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购机真实性。即农民申办了购机补贴指标而未购机的。

(二)购置非《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2019年调整新增4个品目中的机具而申报补贴指标的。

(三)申报机具与实购机具不一致。如:农民申报的是同一品目、同一品牌补贴额度大的产品,而购买的是同一品目、同一品牌的补贴额度小的产品。

(四)虚列配置。农民购买的补贴机具的主要配置不全,不符合《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

若出现上述四种现象中的任何一种,取消购机补贴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二、核查方式

核查工作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单台补贴额2000元以下的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随机抽查。对同一身份证年度内购买补贴农机具超过10台(套)或单台补贴额超过2000元(含)的购机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逐一核实和登记建档等工作。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可由县农机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并出具上户手续。县财政局对补贴机具情况进行抽查。

三、核查要求

(一)逐台核实,见人见机。要对照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的内容,核查购机者购置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生产厂家是否相符。

(二)逐台登记,签字确认。对核查的机具要认真填写《仪陇县购机补贴机具现场核查统计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并由购机农民、核查人员签字确认。

(三)严肃纪律,认真总结。各核查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核查工作,做到“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