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游仙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20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游仙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游仙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 阅读:315 | 编辑:游仙区农业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游仙区财政局 农业局文件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局,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文件 

 

 

 

 

 


绵游农发[2015]52号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局

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措施。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 、四川省农业厅、财政厅《四川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川农业〔2015〕31号)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我们制定了《游仙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阳市游仙区农业局            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

                                   

2015年6月15日





                      游仙区2015-2017年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游仙区22个乡镇及仙海水利风景区、农科区。

(二)资金规模。综合考虑游仙辖区实际情况及购机需求意向、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按照绵阳市农业局下达的中央资金规模和批次情况确定全区补贴资金规模。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机具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详见附件1);若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进行调整,将通过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布。(http://www.scagri.gov.cn

   我区围绕粮油生产和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按照补贴资金规模和购机需求量匹配一致的原则,对机具品目实行全部敞开补贴。

  积极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推广鉴定证书失效的,不能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产品具体补贴额详见四川省农业厅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网址:http:/www.scagri.gov.cn)。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四、补贴对象确定和经销商公布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职工、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可享受优先补贴。

购买同类机具或单个购机者申请购买机具数量较多(3台套以上)、补贴金额较大的,须出具当地乡镇、村级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方可购买。补贴对象申请购买机具数量较多、补贴金额较大的,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所辖乡镇将对其进行重点审查。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发布。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罚力度,省农业厅及时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产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的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五、操作程序

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按照便民利民原则,为简化补贴办理手续和程序,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所在乡镇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区农业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审核确定、公示,通过惠农“一折通”兑付补贴资金(对企业、合作社等法人组织汇到指定账户)。

(一)政策公告。各项目实施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公告、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政策,以及补贴对象申请购机程序、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工作机构、咨询电话以及相关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将补贴政策等在村、社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购机。购机者自政策公告之日起,根据需求可在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自主选购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购机时,要求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开具购机发票。

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必须到区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办理牌证手续时须经区农机监理站检验核实机具,同时需提供购机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注册联原件)、机具合格证、发动机号码和机身号码等。

(三)申请。购机后,购机者需在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携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折通”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银行)等资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由农业服务中心专人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录入填写完整的《四川省201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购机者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农业局、财政局、乡镇各执一份)。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办理申请补贴手续时,还需提供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等资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办理申请补贴手续时,还需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购买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鼓励带机申请,对带机申请合规合法并受理的可以不再重复核查。

(四)购机者确定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区农业局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绵阳市游仙区农业信息网及时公告资金实施进度。当补贴资金用完时,系统自动停止信息录入和保存购机信息,该购机者所购买的机具不能享受补贴。

(五)机具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所有机具审查工作,单台机具补贴金额在5000元(不含)以上的,要对购机者进行人机合影,建档备查。

(六)购机者公示经资料、机具合规性审查后,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户通过系统打印并向其签发《购机补贴受理单》,提醒购机者应遵守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时,各乡镇每月要将审查通过的购机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并将公示资料上传区农业局,区农业局将通过游仙区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如有异议并经核查属实,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七)资金结算经过机具审查和购机者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汇总的购机者签字确认的《购机资金申请表》(2份)和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附件2)报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审查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

(八)资金兑付乡镇财政所在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负责兑付到当地购机者 “一折通”账户上。补贴对象是企业和合作社等兑付到该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到个人账户。对有异议的将暂缓补贴资金兑付,待问题查实清楚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各乡镇须在次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上年1231日前已经购买机具的补贴资金兑付。从申请到兑付不超过3个月。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申报。补贴对象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游仙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立项申请表》(附件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折通”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银行)等相关材料,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审定。

2.立项。区农业局、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资金计划,实地勘察建设地点,核实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后,在《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立项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报立项,补贴对象将签字确认申请表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申报备案,列入当地年度补贴计划。

3.实施。经审核同意的补贴对象自主选择具有补贴产品资质的生产企业与产品,与生产企业签订安装合同后实施安装。

4.确认。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安装建成后,补贴对象需在1个月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认申请,乡镇验收确认后报区农业局、财政局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出具确认报告(附件4)。乡镇、区农业局、区财政局确认时对单个主体建有不同规格项目的一并确认,审查项目财务资料、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内容。

5.申请补贴及其它程序。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应提交生产企业安装清单、安装合同、建设图纸、项目区位图等资料。

购机户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乡镇、区农业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以购机户提出补贴申请时的政策为准。

  六、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局职责。区农业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对购机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经销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负责对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乡镇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区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游仙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的统筹安排,落实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做好购机补贴惠农政策的宣传,按程序严格做好购机者有关报补资料的审核、购机情况公示、报送相关资料;做好购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及兑付工作;做好机具核实检查工作,协助区农业局、财政局做好机具抽查核查工作。

  (三)区财政局职责区财政局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对各乡镇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兑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等。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监察、财政、农业、公安、工商、农委等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工作,区农业局农业机械化发展股为具体承办机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思想识,健全工作机构,严格执行规定,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与监督等工作。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各乡镇要根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创新完善工作措施,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促进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要以全区产业发展为重点,以传统农业薄弱环节为突破,鼓励购机对象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和现代先进农业设备,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今年,我区实行乡镇集中申请、受理、核实、登记“一站式”便民服务,乡镇、区农业局、财政局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坚持原则、注重高效、便民服务,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项目实施惠民生。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加大对购机情况核实力度,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特别要对补贴额较高、供需矛盾突出和购机数量较大的机具进行重点核实。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确保兑付和结算进度高于时序进度。区农业局、财政局将集中检查核查,适时指导、监督、管理乡镇购机补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违规泄露个人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乡镇、区级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区农业局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乡镇、区农业局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全面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业局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格式见附件5)及落实情况在游仙区政务网及游仙区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在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前要完成机具核实,特别是对补贴额在5000元(不含)以上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各乡镇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报告区农业局。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区农业部门视调查情况将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等措施。农机产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农机产销企业因销售价格虚高等原因形成的补贴额过高的机具,不能享受补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涉违纪及违法的,上报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八、其他要求

每年1220日前,各乡镇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区农业局、财政局。项目实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的整理。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将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乡镇制度建设、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投诉处理、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目督办纳入政府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

附件: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

3.游仙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立项申请表

4.游仙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项目确认报告

5.XX年度游仙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附件1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水稻(水旱)直播机

2.1.6免耕播种机

2.1.7 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中耕追肥机

2.4.3配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2玉米收割割台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青饲料收获机

4.6.2割草机

4.6.3搂草机

4.6.4捡拾压捆机

4.6.5压捆机

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饲料粉碎机

8.1.5饲料混合机

8.1.6饲料搅拌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