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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岳池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操作程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 阅读:247 | 编辑:郑波 | 作者:杨华 | 文章来源:岳池县农业局

岳池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的通告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乡镇兑付、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

一、政策公告。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公告、宣传手册等载体,将当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办理程序、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工作机构、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要求等在实施区域内进行发布。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根据当年补贴范围持有效证件自主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全价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购机者购机后,产销企业应及时为购机者出据正规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购机发票上须全额开据,并注明购机者姓名、地址、购机日期、生产企业、机具名称、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单价、数量、实际销售总价等信息。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凭购机发票原件和本人有效证件分别到本辖区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办理《XX年度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自主向所在辖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因体制改革有变动,按新规定执行)。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对购机者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补贴资格的购机者和机具的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管理系统》,并打印《四川省XX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录入单位和购机者各1份,由购机者在该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同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导出购机者购机明细表,准确填入购机者联系电话、“一卡通”存折银行账户、账号并保存,便于补贴机具核实、资金结算使用。信息的录入坚持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购机后须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需提供资料:购机者二代居民身份证、购机正式发票、“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和XX年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若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且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在我县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XX年岳池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报表》;若购机者户籍所在地不在我县却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证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还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补贴额与建设规模相关项目,采取申请、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继续实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四、补贴资金兑付

(一)补贴资金申请公示。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在受理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后,将相关信息整理汇总,形成《XX年度XX乡镇XX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报送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乡镇、村信息公开专栏对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照相存档备查;县农业局形成《XX年度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农户公示名单》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二)补贴机具核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对本辖区的补贴机具进行逐台逐户核查;县农业局对单机补贴额3000元以下每个型号的补贴机具按1-5台数量进行抽查,对单机补贴额3000元及以上补贴机具的按100%的比例进行复查。单机补贴额3000元及以上的补贴机具,核查(复查)人员、购机者和补贴机具要做好人机合影,存档备查。在核查过程中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核查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如实填写《XX年度岳池县第XX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经核查(复查)人员和购机者签字确认,并XX年度岳池县第XX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加盖购机者所在乡镇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公章。机具核查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查完成后,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将核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

(三)补贴资金结算与兑付。实行“常态受理、分批结算”的方式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各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将每批次公示无异议和经核查真实无误补贴机具的申请资料及《XX年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报送县农业局审查。县农业局对审查通过的购机者补贴申请资金分乡镇汇总后,编制《岳池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岳池县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及《岳池县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局提出的拨款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30日内予以结算,并直接将购机补贴资金拨到购机者所在乡镇财政所农村改革支农补助资金户。乡镇财政所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每批次补贴机具资金结算明细表(由县农业局通过党政网发到各乡镇人民政府),20日内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打入购机者“一卡通”账户上;属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购机补贴资金拨入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