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今天是 2024年09月19日 总站首页 管理员登录

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中江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字〔2015〕 114号)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 阅读:376 | 编辑:常春华 | 作者: | 文章来源: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中江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字〔2015〕 114号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中江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财政局

2015年5月25日

 

 

 

 

 

 

 

 

 

 

 

 

 

 

 

中江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

中江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通过市场机制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

(二)资金规模。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分批下达,我县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2015年第一批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2000万元,上年结转中央资金1980万。今年可使用中央资金3980万元。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财政资金重点补贴我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结合实际,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机具的确定。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推广鉴定证书失效的,不能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http://www.scagri.gov.cn/)。

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或需求趋于饱和的,省农业厅将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低此档机具补贴额,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量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应优先补贴。

(二)补贴数量。围绕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本着尽可能扩大受益面,减少矛盾冲突的原则,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今年每个购机者可享受补贴机具每类原则上限1台/套。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专合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按从事农机作业和农业生产的规模由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公室核定享受补贴机具的数量。

五、补贴方式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购机者到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购机后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账户。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农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者。

六、操作程序

2015年起,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即:购机户购机后向县农业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审核确定、公示,兑付补贴资金。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到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详见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http://www.scagri.gov.cn/)。(购机后,应及时准确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辅助系统”中录入机具信息和购机户信息,打印《四川省201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补贴资金申请。农户购机后,应在20日内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补贴资金申请表(经销商录入个人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的),实行牌证管理的农机具需提供县农机监理站出具的相关资料,主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者和经销商需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所持补贴申请表自动作废。

(三)审查、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四)公示、核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受理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汇总,同时在县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将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供的《2015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见附件2)信息,在5日内对机具进行核查。核实内容: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补贴机具是否存放于购机者家中;机具的品目、生产企业、经销商、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购机发票、机具型号等信息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致。经核查后,由2名以上核查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审查,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507室,联系电话:7130210)。

根据各乡镇上报核查情况,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抽查。

(五)结算、兑付。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在20日内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资料、乡镇报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审查核实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20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惠农一卡通"帐户上。

购机者只有在项目实施期限内经过规定程序、向补贴机具经销企业选购我省2015-2017年补贴品目中的机具,才能享受项目资金补贴。没有经过规定的申请、审核、确定、公示、核查等程序的购机行为,即使是购买补贴品目内的机具,也不能享受项目资金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必须采取先申请、审批、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具体管理办法单独发放)。

七、部门职责

(一)县级农业部门职责。县级农业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

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对购机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购机者及机具基本信息的录入;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兑付;收集、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和投诉,依法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补贴实施情况总结等。

(二)县级财政部门职责。县级财政部门是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参与制定本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承诺期限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等。

(三)银行职责。按照县财政审核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户的“惠农一卡通”账户。

(四)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职责。负责本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乡镇购机者所购机具的核实工作,定期完成补贴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做好当地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的监管,保证补贴机具的供应和售后服务。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信用联社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全程审查与监督等工作,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公告等舆论载体,切实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额和资金补贴程序,做到家喻户晓。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一手抓规范操作,一手抓严格管理。一是在确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上,实行补贴优先条件公开和补贴对象公示制,在农民购机选择上,实行补贴机具品种、性能、配置、补贴额公开制,让农民了解政策,自主选购,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二是严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补贴农机具的经营销售活动。三是相关部门要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要求,各乡镇、村委会要对辖区内实际享受购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在公开栏中张榜公告;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理。

县农业局监督电话: 0838—7133670

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0838—7251546

政策咨询电话:     0838—7133673

 

附件:1.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2015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附件1

 

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水稻(水旱)直播机

2.1.6免耕播种机

2.1.7 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化肥)

2.4.2中耕追肥机

2.4.3配肥机

2.5地膜机械

2.5.1地膜覆盖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植保机械

3.1.1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1.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1.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1.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

3.2修剪机械

3.2.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1.4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2玉米收割割台         

4.3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3.1采茶机

4.4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4.1油菜籽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5.1薯类收获机

4.6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6.1青饲料收获机

4.6.2割草机

4.6.3搂草机

4.6.4捡拾压捆机

4.6.5压捆机

4.6.6抓草机

4.7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7.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果蔬烘干机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离心泵

7.1.2潜水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7.2.2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

7.3其他排灌机械

7.3.1抗旱机泵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青贮切碎机

8.1.2铡草机

8.1.3揉丝机

8.1.4饲料粉碎机

8.1.5饲料混合机

8.1.6饲料搅拌机

8.1.7颗粒饲料压制机

 8.2畜牧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喂料机

8.2.3送料机

8.2.4清粪机(车)

8.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8.3.1挤奶机

8.3.2贮奶罐

8.3.3冷藏罐

8.4水产养殖机械

8.4.1增氧机

9.动力机械

9.1拖拉机

9.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9.1.2手扶拖拉机

9.1.3履带式拖拉机

10.设施农业设备

10.1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10.1.1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11.其他机械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固液分离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附件2

2015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序号

所在

乡(镇)

所在

村组

购机者姓名

机具

品目

生产

厂家

产品

名称

购买

机型

购买

数量(台)

经销商

单台销售价格(元)

单台

补贴额(元)

补贴额

(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