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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中江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程序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0日 | 阅读:290 | 编辑:常春华 | 作者: | 文章来源:中江县农业局

中江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程序


根据上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我县2017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操作程序,现将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程序告知如下:


1、自主购机。购机者到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

2、补贴资金申请。农户购机后,应及时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卡通、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主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工作人员同时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7”中录入购机户信息和机具信息,打印《四川省2017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给购机者,一份存档。购机者和经销企业需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

3、审查、确定。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4、公示、核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受理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汇总,同时在县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将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供的《2017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信息,在5日内对机具进行核查。核实内容: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补贴机具是否存放于购机者家中,机具的品目、生产企业、经销商、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购机发票、机具型号等信息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致。经核查后,由2名以上核查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审查,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根据各乡镇上报核查情况,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抽查。

5、结算、兑付。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在20日内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资料、乡镇报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审查核实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20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惠农一卡通"帐户上。结算时间原则上1年2次(6月、12月)。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必须采取先申请、审批、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

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地址: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507室,联系电话:0838-7130210。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838-7133673。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投诉电话:0838-713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