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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中江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程序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 阅读:278 | 编辑:常春华 | 作者: | 文章来源:中江县农林局

中江县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程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到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或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处)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详见四川省农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scagri.gov.cn/)。

(二)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购机后,应及时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卡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主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县集中办公区1号楼5楼507室)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购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旳用户必须先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相关上户手续后方可申请补贴。购机者和经销企业需对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为放弃补贴。

(三)审查、确定。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在“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录入购机户信息、机具信息和发票信息,打印《四川省ⅹⅹⅹⅹ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给购机者,一份存档。在补贴资金能满足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四)公示、核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受理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汇总,同时在县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乡镇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将根据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提供的《    年度中江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信息,在5日内对机具进行核查。核实内容:购机者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人一致,机具的品目、生产企业、经销商、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购机发票、机具型号等信息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一致。经核查后,由2名以上核查人员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上签字确认,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审查,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根据各乡镇上报核查情况,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抽查。

(五)结算、兑付。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在10日内整理好补贴资金申请资料、乡镇报送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审查核实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5日内完成审查,审查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机者"惠农一卡通"或指定帐户上。结算时间原则上1年2次(6月、12月)或根据补贴资金多少确定结算时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必须采取先申请、审批、建设、验收、补贴的程序,还必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修建才能享受补贴(继续执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