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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资阳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 阅读:239 | 编辑:资阳市农业局 | 作者: | 文章来源:资阳市农业局

 资农局〔2014127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切实行使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职责,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部、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各地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重点内容

 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制定和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制定本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是否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数量、补贴方式、操作程序、补贴手续、工作时限、补贴机具退换货规定、工作责任等工作内容,是否对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强化内部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相应的工作规程和制度。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县(市、区)局及其经办人员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的情况,包括补贴机具种类、受益对象确定、操作程序、购机真实性核实、补贴资金兑付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尊重购机者的自主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否通过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是否严格执行省市《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关键工作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序,是否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是否改变“自主购机、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是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情况。特别是对单个购机者申请购买数量较多、补贴金额5000元以上的,要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手机短信等媒介,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是否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让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了解并知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程序、资金规模、经销商名单、办理地点、办理程序等,以及政策宣传是否准确、到位,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畅通,公开形式是否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咨询服务电话开通和使用情况等。

(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制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纪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五)举报投诉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设立和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的情况,特别是检查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情况。

(六)产销企业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重点检查产销企业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包括生产企业推荐确认的经销商是否符合资质条件,补贴机具配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产销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经销商是否提供正式发票和加盖公章的经销企业供货表,供货是否及时,销售台账是否健全,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产销企业是否趁机乱涨价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安排

 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核查、专项督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县(市、区),分时段进行监督检查。

 (一)开展日常核查。各县(市、区)应将核查工作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采取现场核查和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补贴情况核查,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开展专项督查。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市农业局将派出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采取面上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三)开展重点抽查。市农业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基层走访,通过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重点调研,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四)开展举报投诉调查。各县(市、区)应负责查处本区域内举报投诉案件。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对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情况。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查处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监理所长陶建平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农业局纪检组、行政审批科、农机化发展科等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材料报送情况。各县(市、区)农业局应根据购置补贴兑付的进展情况随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即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有关意见或建议等内容及时报给市农业局审批科,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资阳市农业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