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22〕1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要求,四川省已完成新旧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 1640)的衔接工作,同时完成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的对接、升级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通知》(川农函〔2022〕160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的通知》(川农函〔2022〕1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投档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报送的机具应符合《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见附件)要求,特别注意补贴范围(大类、小类、品目)名称的变化和对应情况,以及一览表备注栏内容。
(二)所有产品均需投档,2021年已在我省投档通过的产品也需重新投档。
(三)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及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四)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二、投档机具资质条件
投档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二)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中采信认证结果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认监委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档方式
本次投档采用网上报送方式,通过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进行投档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操作手册和推荐步骤(请于投档平台登录页面中自行下载)。
四、其他要求
.(一)投档企业应下载我省的《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平台下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或印章、加盖企业公章和填写日期,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档平台。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投档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企业违反投档承诺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进行处理。因投档有误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农机生产企业在投档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形,应及时主动报告。
(三)合理确定机具投档档次。企业应准确选择机具所属档次,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投入相应档次,不得提高或降低所属档次投档。
(四)据实填报投档信息。农机生产企业要根据投档平台及补贴额一览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投档机具能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查证,证书状态应为“有效”。根据农业农村部“投档机具主要信息来源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等有关规定,对投档需要但鉴定报告和检测报告中无法体现的信息,应由相关鉴定机构上传至鉴定平台,并由投档平台从鉴定平台抓取。企业自我承诺方式提供的参数配置信息不予采信。
五、投档时间
投档系统自即日起开启,常年受理企业投档,根据企业申报投档情况,我站将适时提取数据组织开展形式审核。
六、联系方式
投档咨询电话:028-87610683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 (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QQ群:192054257,申请加群请注明“企业名称+姓名”。
附件: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
附件: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批).doc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