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核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和杜绝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实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地点及范围
区农牧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在局办公楼处统一核实购置补贴农机具;依据便民、就近的原则,区农牧业局委托全区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作为基层核实主体。
1、区农牧业局对补贴机具100%电话核实,补贴额度超过3000元以上的现场100%核实。区农牧业局办公楼处由区局安排人员负责对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补贴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所有机具进行核实;对于安装类机具和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由购机户提出申请,区农牧业局安排核查人员到机具安装存放地进行核实。
2、有关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对补贴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不包括手扶拖拉机)的所有机具进行核实;对于水泵等特殊安装类补贴机具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核实。
二、核查程序及内容
区农牧业局和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要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农民负责,对自已负责的原则,在接到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或《南充市嘉陵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见附件)后,及时安排核查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核查人员现场核实机具时须做到:
1、见人(购机者)、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见票(购机发票)。
2、查看所购机具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机具铭牌等产品信息是否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信息一致。
3、核实无误后由核实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上签字确认,对现场核实不符合要求的需当场向购机者说明原因。
4、要求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要求购机者向区农牧业局农机监理站申请办理牌证照。
5、对于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可由购机者申请,由区农牧业局安排核查人员到机具安装存放地进行核实。
三、核查人员工作要求
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参与补贴机具核查的区局核查人员和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规定。对在核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受贿索贿等违规违纪违法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南充市嘉陵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查表
南充市嘉陵区农牧业局
2017年7月26日